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被控侵吞“机密外交款”案,台湾高等法院9日首次开庭,因检辩双方均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订于12月21日进入实质审理。
台湾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扁、珍贪污,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审判决陈水扁等人无罪。
陈水扁另遭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出访”机会,将台当局“外交部”每次提供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一审判处扁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台高院今天对“机密外交款”案首次开准备庭,但全案采不公开方式审理,庭讯约历时1小时结束。
据了解,陈水扁在庭中花了约40分钟向法官解说“外交”零用金用途。因检辩双方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订于12月21日再开庭,并进入实质审理,不排除尽速辩论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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