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内衣、送白菜 贿选花招百出
在台湾,每有选举必“贿风贿影”,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而贿选手法也是“花样翻新、充满创意”。2005年底的“三合一”选举,在花莲县万荣乡,乡长候选人陈长明被检举利用乡公所举办的抓猪比赛,以猪肉贿赂村民;台东县查贿小组则发现有候选人不仅“杀猪送肉”,还向选民送出药品、内衣、大白菜等等。
在宜兰县,有候选人在竞选期为办丧礼的民众提供免费司仪、乐队或是在参加丧家奠仪时送大额礼金,被检方怀疑涉嫌贿选;嘉义市则出现了候选人办喜宴不收红包的贿选疑案,当地一位人士举办婚礼喜宴设席57桌,但只收取了100多个红包,有多桌是免费宴请当地里长,被检举涉嫌替某市长候选人贿选;在云林县,有候选人被查出利用一家护肤美容连锁店获得不在选区内居住的选民资料,以每票500元(新台币,下同)进行“境外贿选”。还有候选人更为“巧妙”,拿1000元大面值钞票购买香烟、槟榔等,向卖家表示不用找零,并暗示拜托其投票给特定候选人。
参与互动(0) | 【编辑:朱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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