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遭男子露“鸟”猥亵 伤心母亲要抓“狼”——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5岁女童遭男子露“鸟”猥亵 伤心母亲要抓“狼”

2010年10月25日 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儿被猥亵,母亲四处张贴印有“怪叔叔”照片的传单,盼大家指认,左边就是事发地点,原本有茂密草丛,日前被烧了大半。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涉猥亵女童“怪叔叔”照片。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5岁女童“涵涵”因被“怪叔叔”猥亵案未破,母亲和老师自力救济,在街头发传单,并在网上贴出嫌犯画面,网友转贴发动人肉搜索,“要揪出这个变态!”

  据遭猥亵的女童母亲叙述,6月26日下午5点多,女儿在竹北市住家后院骑脚踏车,她在煮饭没注意,后来发现女儿不见了急着找寻,十多分钟后,看见女儿用力地的踩着脚踏车,神色慌张的回家。

  涵涵母亲痛心的说,女儿原本什么都不讲,追问下,才语出惊人说是“有个叔叔问我要不要看‘小鸟’”,她跟着叔叔骑车到约1公里外草丛,“叔叔把裤子脱下来,拉我的手去摸他的‘下面’”。

  涵涵母亲带女儿到医院检查,确定女儿未遭性侵,仍向竹北派出所报案。涵涵从此变得沉默,每天要父亲陪才入睡。幼稚园陈姓老师也多次向她反映,涵涵不和小朋友玩了,她才告知老师此事。

  陈老师将怪叔叔的照片传上网,并印成传单,和涵涵母亲在事发地沿街询问,警方一度劝阻她们不要传照片,“会打草惊蛇”。“今天是我的学生,明天会是谁?”陈老师说,也许她很“鸡婆”,但希望借大家指认,找出这名“怪叔叔”,以免他再犯案。

  据悉,竹北警分局表示,案发后陪同学童的妈妈,调路口监视器,找到一名疑犯影像让居民指认,但无所获。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