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女童遭“狼师”性侵获县政府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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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女童遭“狼师”性侵获县政府赔偿

2010年10月12日 17: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花莲县某小学“狼师”长达7年连续性侵4名校内女童公赔案,虽然因为县府的人事更迭一波数折,但县府最终仍然同意公赔,经与家属协商,受害4人已有3人接受赔偿金,另一女童家属不接受赔偿金额,继续循民事诉讼力争到底。

  据报道这起“狼师”性侵学童案,涉嫌“狼师”自2002年起至2008年间,陆续性侵4名校内女童,杏坛丑事一直未被揭露。直到2008年底,受害女童之一写信向新接任的校长求救,案子才爆发开来。

  报道说,后来公赔案闹得沸沸扬扬,县府并在媒体刊登声明表达立场,但在律师陈长文投书媒体并出面协调下,终于有了转机,县府同意公赔,县议会审查后也通过县府编列之公赔案赔偿金额追加减预算案,由县府执行公赔。

  此外,陈长文也特别提出,此案件可作为一个范例,台湾教师及公务员都应勇于任事,依法行政,对违法者勿纵容要勇于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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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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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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