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10月8日电 (记者 陈立宇 王健)台湾“立法院”8日行使同意权,投票通过由马英九提名的赖浩敏任“司法院”院长、苏永钦为“司法院”副院长。
前“司法院长”赖英照、副院长谢在全因出现法官贪渎弊案请辞获准。马英九随后于今年8月24日提名“中选会”主委赖浩敏、政治大学讲座教授苏永钦为“大法官”人选,赖浩敏并为“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苏永钦为“副院长”被提名人。
在台湾,“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由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机构同意任命,任期8年。
赖浩敏生于1939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日本东京大学法学硕士。苏永钦1951年出生,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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