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日召开陈水扁延押庭,审判长庭讯后谕知,是否延押择日将以书面裁定,陈水扁仍还押台北看守所。
陈水扁因扁家四大案被控贪污、洗钱,6月11日二审被判刑20年。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原高院承审合议庭受“最高法院”嘱托开移审庭,7月裁定羁押扁3个月。在10月18日羁押期满前,合议庭再次开庭,以决定是否再延押2个月。
陈水扁无奈指出,他知道合议庭不可能让他具保停押,今天讯问意义不大,在台北看守所羁押至今已674天,二审合议庭去年9月承审后,也押了他373天,“该讲的都讲过了”,若合议庭仍要延押,也无可奈何。
陈水扁说,二审合议庭审判长曾承诺,若海外款汇回,交保可能性很大,承诺言犹在耳,扁家在瑞士的现金、有价证券已全数汇回,金额共1843万余美元,虽与检方指控的2100万美元有落差,但原因是有价证券的鉴价及提前解约而有利差、亏损。
陈水扁强调,他不相信审判长会骗他,既然当初合议庭以扁家海外有巨款指他有逃亡之虞将他羁押,但如今事实已改变,就不应该再继续羁押。此外,针对检方指控他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熟稔潜逃渠道,陈水扁说,他任职8年,“不知道潜逃管道与‘外交’机密有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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