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综合港台媒体报道,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6月间二审宣判、上诉“最高法院”后,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合议庭7月19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由于陈水扁羁押期限将届,高院合议庭已排定10月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羁押庭,提讯陈水扁出庭。
陈水扁因扁家四大案被控贪污、洗钱,法院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院6月11日二审宣判,改判扁有期徒刑20年。
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起,一路遭羁押至今,全案二审宣判、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嘱托高院合议庭召开移审接押庭,高院合议庭7月19日裁定羁押扁3个月,期限至10月18日期满。
对于高院10月1日将提讯陈水扁,决定是否继续延押,扁律师石宜琳表示,扁无羁押必要,应让扁获释或交保才对,但也有最坏的打算。
石宜琳说,二审合议庭在4月间两次庭讯中说过,若2100万美元海外款项全数汇回,会积极考虑停止羁押陈水扁。扣除向瑞士两家银行提早解约、受金融风暴影响的投资损失等因素,今年8月17日海外款项1843万美元已全数汇回。
由于陈家的“海外七亿”已汇回七七八八,陈水扁案现在已进入属于法律审程序,没有事实审程序的串供之虞;而且,陈水扁已被删去了卸任“总统”的物质礼遇,但仍保留3名特勤的警卫待遇。因此,此次召开的延押庭,会否把陈水扁放出来,备受关注。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二次金改”弊案,29日针对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等4人协助陈水扁家洗钱部分进行辩论。庭讯在当日下午结束,审判长谕知全案辩论终结,订11月5日下午16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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