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被控涉入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16日进行言词辩论,陈水扁否认介入元大金控并复华金的过程,他说“我纸头无名,纸尾也没名”,不仅没见过元大马家任何人,对金控给款也不知情。
陈水扁称,二次“金改”案彰显两个意义,企业界对政治人物选举的捐款,是否就是政策对价的贿款;另外,“总统”的法定职权界限到底为何,希望合议庭在判决时一并界定。
陈水扁说,国泰集团给扁家的4亿元(新台币,下同)及元大马家给款亿元,都是“政治献金”,国泰金控董事长蔡宏图自己也作证说,那4亿元是政治献金;若真如检方指控为国泰并世华的贿款,蔡家为什么不一次给付,而在每年选前分次给付?
陈水扁声称,元大金控并复华金过程,他从未听闻、参与,也没有协助、指示,竟被牵扯其中,非常冤枉。
他说,幕僚马永成曾和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前“财政部长”林全在“总统府”会面,但他担任“总统”期间一无所悉,且马维辰也曾说,元大并复华过程,政府完全没帮上忙,“财政部”甚至在马家交给吴淑珍2亿元后,态度更为恶劣。
陈水扁说,二次“金改”案从头到尾与他无关,不管是并购案、金控给付政治献金,他完全不知情,也没有与任何金控集团的人见面。尤其以林全这个人小心的个性,如果他有指示,林全一定会讲出来,可见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检察官却陷他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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