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两岸应当通过协商适时签署文化交流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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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应当通过协商适时签署文化交流协议

2010年09月15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5日电 中华文化联谊会会长蔡武访台时提出希望有一个类似于ECFA的两岸文化协议,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5日就此指出,“两岸应当通过协商适时签署文化交流协议”。

  范丽青在今日国台办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华文化联谊会会长蔡武先生于2日至8日率团赴台湾去交流访问,获得圆满成功,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范丽青说,蔡武在访台期间也提出建议,希望两岸通过协商来适时签署文化交流协议,这个建议得到了两岸文化界的热情响应。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消弥两岸隔阂、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理解、密切感情,推动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范丽青指出,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两岸民众迫切希望全面推动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建立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所以,我们也认为,两岸应当通过协商适时签署文化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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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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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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