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08年台湾二次政党轮替,陈水扁卸任时,一并带走大量机密文件,陈水扁办公室(扁办)日前行文“总统府”,表示愿返还二十箱文件,但开出“阿扁释放后亲自处理”的条件;“府方”要求扁办依法返还,扁办不理,“总统府”考虑提告。
这场“总统府”与扁办的“公文大战”,“府方”不排除诉诸法律,但是扁办主任陈淞山仍然态度强硬表示,“府方”要告就告,“我必须以陈前‘总统’的意思为意思”。
“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表示,由于事涉文件档案保全,“府方”已邀请法律专家开会商讨,原则就是依法办理;但据了解,“府方”这两天将决定最后处置方案,不排除提告。
党政人士解释,即使“正副‘总统’交接条例”尚未完成立法,根据“机密保护法”规定,只要这二十箱文件内“有一分属机密件”,包括陈水扁、扁办幕僚,都有触法之虞,“绝对躲不掉”。
台湾“立法院”8月中旬修法取消陈水扁礼遇金,扁办早在6月22日就率先出招,发文特侦组,表示扁办7月20日将搬迁,询问陈水扁卸任时携带“总统府”内的文件、档案应如何处理?
“总统府”8月16日去文扁办,强调依“档案法”规定,文件、档案留置扁办于法不符,“建请尽速厘清”;扁办8月24日回文,表示不知档案内容为何,同时更附带但书,“需等陈前‘总统’解除羁押亲自处理所携出之文件、档案”。
8月31日“总统府”公文强调,“总统府”有收回管理档案之权,要求扁办“文到之日三日内惠复”,但扁办迟迟没有回复,迫使“府方”采取法律行动。
尽管陈水扁两年来一直否认带走机密文件,马萧办公室却指控“民进党八年执政,只 交付七百多件,且不含‘总统’档案”;扁办这次提及有二十箱文件,也证实当初并未完全交接完成。
国民党“立委”邱毅曾公开指控,被阿扁“A走”(贪污)至少449件机密档案,其中有属于“极机密”等级,应该不只有20箱。此外,特侦组侦办扁案曾扣押大批资料文件,里面更曾发现不少“国防”、“外交”等机密档案。
参与互动(0) | 【编辑:朱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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