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相关规定,卸任正副领导人涉贪一审被判有罪者停止礼遇。据悉,马英九办公室明天将正式公告,发文通知陈水扁办公室的房东不再承租,并要求退还10至12月的预付租金,除非有人愿付租金;否则扁办10月就得搬家。
据报道,台当局“总统府”今年下年度预算书中,已减列陈水扁的10025万余元礼遇经费,仅保留安全护卫人员二至三人;未来若贪污有罪定谳,连安全护卫也将撤。
不过,民进党质疑,“总统府”“提前减列”预算,不符程序正义,应按照原本规定编列,到了“立院”后再因新法生效而删除。
对此“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回应,依照相关规定,法规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者,自公布之日起算第三日起发生效力;依必然生效时程推算,“总统府”在“立法院”通过修法后不编列预算,乃必然之理。
在卸职正副“元首”礼遇经费方面,“总统府”编列1719万元,比今年的3080万大幅减少。其中李登辉887.5万元,前副领导人李元簇285万元,都与今年相同;吕秀莲前副领导人54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处理事务等费用55元。
2006年“立院”修订“卸任正副‘总统’礼遇条例”,规定礼遇由终身改为“做多少年,领多少年”,并从该年为基准重新起算,因此前副领导人连战在任4年,今年卸任年限已满,明年度不再编列礼遇经费;李登辉与李元簇各在位12年与6年,还可继续领。
台当局“总统府”8月24日发函扁办房东杨刘秀华,表示“府方”在“卸任正副‘总统’礼遇条例”修正案公告之后,拟终止租约,以后就不再承租,要求杨刘秀华退还“府方”已预付至今年底的12万元租金。此举引起杨刘秀华不满,认为“总统府”违反当初双方的租赁契约内容,已委请律师出面交涉。
台当局“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陈永丰表示,“府方”与杨刘秀华订定的租赁契约,租期自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全部租金24万元,采一次支付;“府方”日前发函通知,是善意提醒。
陈永丰说,“府方”仍会依租赁契约规定,于一个月前告知房东,亦即10月正式终止租约,仅要求房东返还10至12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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