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县十五岁的吴姓中学女生在校内当大姐头,开起应召站,利诱学妹以二到三千元新台币性交易,她抽三成,还要求学妹穿制服、背书包赴约,其中一名学妹遇到粗暴男不想再做,被她叫到操场围殴,这件校园应召事件才曝光。
桃园检地署和少年法庭初步查出十五岁的吴姓女生,至少找了三名学妹当旗下的应召妹。吴女都利用下课时间与客户联络,再媒介学妹交易,学校师长及多数同学都不知情。事发后,吴女已被安置。
检方表示,将追查嫖客淫幼女的刑责;少年法庭则将访谈接客女学生,决定是否安置。校方指出,吴姓女生在校园常欺负同学和学妹,是重点辅导对象,没想到会媒介学妹卖淫,开学后将配合法院个别辅导,但她可能会因此事转学。
桃园地院少年法庭调查,吴姓女生个头高大,有点男性化,今年由初二升初三,在校园内是大姐头,手下跟了好几个女生。去年开始,她在校内开起应召站,自己当鸡头,找长相清纯的学妹媒介卖淫,她负责找男客,开价一次二到三千元新台币,她抽三成,愿意接客的学妹,她都要求穿制服或运动服、背书包赴约,以取信客人“保证是制服妹”。
去年十月一日,张姓一年级女生经她媒介,和三十七岁范姓男子到宾馆交易,之后再做一次时,遇到了粗暴男,张女不想再做,同月九日,吴女要求张女接客被拒,带着二名手下,把张女叫到操场旁僻静地点,先打耳光,再和二名女生围殴,张女哭着回教室,老师发现追问,才揭发她媒介性交易内幕。
桃园地院少年法庭调查时,吴姓女生的妈妈还不知道女儿犯错,获悉女儿在学校媒介性交易后,惊讶表示“怎么会这样?”少年法庭认为她未善尽管教女儿责任,裁定先安置辅导,媒介色情的责任将再做处置。
依照“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吴姓女生所犯妨害风化罪不至于移送检察官侦查起诉,最后可能裁定保护管束或感化教育。
参与互动(0) | 【编辑:朱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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