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为台湾兰花业带商机 两岸代表签署交流协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ECFA为台湾兰花业带商机 两岸代表签署交流协议

2010年08月20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ECFA法案通过,19日在桃园县即传来喜讯,赴台进行交流的汕头市蔡宗泽市长,上午就率同汕头市副市长郑人豪等多名官员及兰花协会副会长陈少敏等,与台湾“兰花总会理事长”范扬兆共同签署《台汕兰花文化与产业合作协议书》。

  前来观礼的副县长李朝枝致词表示、ECFA法案刚刚通过,桃园县即传来两岸兰花业者为能确保双方交流权益,双方签署合作协议,这是非常具有意义,希望透过双方密切合作,共创商机,达成双赢目标。

  19日上午在大溪镇罗莎会馆举行的《台汕兰花文化与产业合作协议书》签订仪式,刚好在ECFA法案通过次日,成为各方瞩目焦点。签署仪式在汕头市长蔡宗泽及副市长郑人豪所率领访问团见证下,由范扬兆与大陆兰花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少敏共同签署。

  范扬兆表示,签署交流协议对未来台湾兰花产业帮助非常大,未来双方互动将密集。最近几个月来包括福建省、广西省、广东省都已相继签了合作协议。

  陈少敏表示,与台湾签订的《台汕兰花文化与产业合作协议》,将能帮助台湾、大陆两地兰花产业快速发展。大陆有广大市场,台湾有先进的栽培技术,未来两岸的合作将更紧密。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