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当时中国新闻社记者郭伟峰和新华社记者范丽青,申请来台采访“闽狮渔事件”,开启了一次两岸新闻交流的“破冰之旅”。岁月匆匆,两岸新闻交流已迈入第20年。
交流的闸门既然已经打开,往后的发展自然沛然莫之能御。从记者专题采访,到相互轮流派记者驻点采访;从双方媒体交换讯息,到联合采访新闻,共同制作节目;从浅层的组团交流参观,到进一步研议合作事项,并且组织举办各式各样的专业研讨会……前后20年时光,每一次的交流都代表双方关系的不断突破、升级。而透过媒体的持续多面向报道,也让双方由全面隔阂,而增进了解,并累积互信,为进一步的合作发展带来机遇。换言之,透过两岸新闻人员不懈的努力与报道,一方面见证记录了两岸关系的快速发展与演变,另一方面这些媒体尖兵们又何尝不是透过他们的笔端或镜头,一步步在谱写历史的新页。
尽管两岸媒体的交流近年来不论在量和质上均有显著的增长,但是不容讳言,要想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的层次,目前都还存有一些亟待解开的症结。
就台湾方面而言,主要的症结卡在法律的规范赶不上客观情势的变化,对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形成制度性的障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只限制陆媒在台发行、播放,对陆资也刻意防杜。同时,在实务操作上,迄今也还不容许大陆的多项广告类目投放在台媒上刊播,以致出现相互投资贸易放行,但相应的广告却无法刊出的落差现象。
除了法律规范的障碍之外,另一个足以影响两岸交流深化的症结,则是由于台湾内部存有相当程度的“统独”歧见,并经由蓝绿政治力量的对立,使得对大陆政策的共识难以形成。在绿营执政时期固然是刻意阻挠两岸交流的扩大与深化,即使换成蓝营执政,有关大陆政策的讨论,每每在绿营的焦土抗争和杯葛下举步维艰。
尽管制度性障碍存在多时,但是从历史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来看,透过不断的交流、合作,在累积经验、建立互信之下,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仍然值得期待。而目前尤其值得推动的,包括:一、在新闻交流方面,倡议中的两岸媒体于对方常驻互设办事处,仍有待继续沟通、创造可以落实的主客观条件。二、虽然两岸媒体相互在对方发行或播出,现阶段似乎难以一蹴而就,但让两岸的网络新闻信息更加开放流通,针对大陆台商订阅台湾报纸合理降价等方面,应是可以优先着力之处。
最后,台湾方面如何放宽交流、广告、合作乃至投资的限制,只能透过“修法”一途,这方面自然有继续努力的空间。而大陆目前规划的 “海西建设”,准许在对台政策上 “先试先行”,如能将媒体业也纳入试办,等于开启一扇机会之窗,相当值得期盼。(作者 潘锡堂 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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