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大法官会议宣告社会秩序维护法“罚娼不罚嫖”规定“违宪”,相关规定将于2011年11月初失效。针对“性交易除罪、除罚化”相关问题,台“内政部”2日首度召开公听会,出席代表包括性工作者、学者、妇女团体、儿少团体,各方意见分歧。
据报道,开南大学法律系教授郑善印表示,他赞成性交易“除罚化”,但反对“除罪化”,否则未来一旦合法化,将来可能出现广告、打折等促销活动,民众可以接受吗?他并说,性交易形态多元,不可能集中于专区管理。
报道说,性工作者潘小姐在公听会哽咽说,自己为求生存“卖身、卖命、卖尊严”,但警方只抓她们这些“歹命人”做业绩,断了她们生计,陈致中疑似买春,更害她们扫到“台风尾”。
而“警政署行政组长”黄宗仁则为警察抱不平说,性工作者抱怨警察取缔,但也有民众认为生活被骚扰,要求警察取缔性工作者;不管取缔与否,警察都会被骂。“警政署”对性交易是否“除罪化、除罚化”的立场是没有立场的。
此外,赛珍珠基金会董事长尤英夫则认为,性交易应“除罪化”,并以专区管理,必要时“公投”。一位肢体残障合并精神障碍的何先生表示,他们的条件差,交不到女朋友,但他们也有性需求,因此他支持性交易“除罪化、除罚化”。中原大学心理系副教授戴浙指出,性交易历史久远,不应以有色眼光、歧视看待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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