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一海归博士生,透过网络认识的女网友,回台后相约见面,不料,该名博士生将女网友带回住处,竟兽性大发并性侵得逞。全案经审理,法官考虑双方原有好感,称博士生“缺乏两性关系经验”,但有悔意,加上他也已经赔偿被害人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因此,轻判被告1年9个月有期徒刑,给予缓刑3年。
根据调查,这名博士生年纪不到30岁,并在网络上认识被害女子,双方相谈甚欢,利用2010年春节假期第一次见面吃饭,博士生随后带女网友回到住处聊天,结果博士生情不自禁亲吻了被害人,遭到拒绝之后,突然恼羞成怒,两度性侵害被害人得逞。
报道说,被害女子在家长陪同之下报警,这名博士生到案,则是坦承犯行,也相当后悔。虽然强制性交罪,可处3年到10年刑期,不过,法官考虑,双方原本互有好感,被告学历好,但缺乏两性关系经验,加上案发之后,博士生也付了100万元赔偿金,因此,只判处被告1年9个月的刑期,同时给予3年缓刑的自新机会,不过,另外还要缴交10万元缓刑处分金。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伦】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