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前“立委”何智辉涉嫌行贿司法官,在检调搜索拘提当天跳窗逃逸,台北地检署15日晚发布通缉,期限至2035年5月15日。检方强调何智辉是通缉犯,提供金援或藏匿处所,将追究藏匿人犯的刑责。
针对何智辉的脱逃,是否有人泄密;调查局书面报告认为是何智辉警觉性高,加上何家的菲佣拖延开门,查无泄密问题。检调掌握情资显示,何智辉并未逃远,且走得匆忙,没充分时间安排偷渡,应还躲在友人住处。
本月13日清晨5点多,检调搜索何智辉住宅,但何早一步逃逸,15日拘票到期,调查人员傍晚到台北地检署,当面向主任检察官黄谋信及特侦组检察官郭永发报告“拘提无着”,并开会讨论后续作为。
检调认为,种种迹象显示何智辉仍在台湾,且若何智辉有意藏匿,单靠调查局干员恐怕追缉不易,达成“发布通缉,让警方、海巡人员一起追缉”的共识,随即向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并在下班前完成通缉作业。
据了解,检调分析何智辉仍在台湾的理由,主要是何智辉已遭限制出境、出海,上个月乡镇市民代表选举出炉后,他还忙着四处道贺、跑桩脚,颇有为下次“立委”选举铺路的打算。
况且检调收网前,未发现何智辉有安排偷渡的计划;13日清晨跑得匆忙,身上现金有限,要紧急安排偷渡不易;这两天司法官受贿案闹这么大,船东恐怕也不敢载人。检调分析何智辉仍在苗栗或中部地区,有桩脚或友人提供住处。
台北地检署15晚发布通缉令,“行文警政署”、“海巡署”要求刊登犯罪通报专刊,防范何智辉偷渡;并呼吁何智辉主动出面说明,知道何智辉去向的民众,可以和“最高检”、北检或当地警察局联系。
北检指出,刑法藏匿人犯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众不要协助藏匿,以免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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