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对台湾司法官涉收贿案,马英九15日强调应拿出具体改革办法,其中“法官法”对司法官评鉴等退场机制的“立法”很重要。他也要求不要怕家丑外扬,并称,他任“法务部长”时,就办了10名司法官。
报道说,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共同侦办司法官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把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4名司法官,及2名疑似担任中间人的涉案女子羁押禁见。
报道还说,马英九15日下午受访时指出,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做实质评论。并强调,特侦组与未来司法程序一定会毋枉毋纵,严办到底。此外,马英九还指示相关单位,应“主动发掘、明快处置、配合侦办、对外说明。”
马英九说,上任后持续执行11年前台湾司法会议的决议项目,包括通过速“审法”、“立法”,并积极推动“法官法”立法。他还认为,“法官法”对法官与检察官设有评鉴制度,也就是退场机制,可透过程序让不适任者退场,“这是很重要的一环”。
对媒体询问民间司改会要求“司法院长”赖英照应为此案负责下台,马英九则表示,“其中有1个司法官被列管,可见“司法院”对这个案件一直很重视,但现在案情还不完全清楚,需进一步了解。”
马英九指出,他担任“法务部长”时办了10名司法官,到那时为止,国民党当局迁台以来共办了28名司法官。他一向主张“正人先正己,自清后人清。”不怕家丑外扬,一定要揪出害群之马。
此外,针对对肃贪工作,马英九说,2009年军中爆发买官卖官传闻,当局调查所有线索,对外公布结果,可见对肃贪防腐的坚持。马英九并预告未来一段时间肃贪工作将会有更积极的作法。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伦】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