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美国政府提讼要求没收陈水扁家涉嫌以贿款在美购买的房产,台湾检方特侦组15日对此表示乐观其成,但对于美政府是否曾与特侦组联系相关事宜,则表示不便对外公开。
据美国司法部发布声明稿指出,根据美政府诉状,元大证券在2005年和2006年间,为了购并复华金控而涉嫌向陈水扁夫妇行贿,陈妻吴淑珍把这些贿款透过“空壳”公司与其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掌管的瑞士银行帐户洗钱,部分金钱被用于购买纽约与弗吉尼亚的2处房产。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对此表示,台美双方对于陈水扁案的相关司法互助,均持续进行密切联系,至于联系细部内容以及是否涉及美方的没收房产诉讼,陈宏达则表示不便对外公开。
陈宏达并指出,依照美国国内法令,若发现被告涉及洗钱行为,无论案件判决确定与否,皆可提讼要求强制没收处分,而特侦组对于美政府本次提讼表示“乐观其成”,也会就相关司法互助与美方持续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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