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被控诈领“涉外零用金案”判决无罪,特侦组详研判决理由后,于1日透过台北地检署正式提起上诉,特侦组认为法院的无罪判决,轻信采信陈水扁空泛辩词,无视证人证词及涉外部门公文签呈已明确载明:“倘有结余,拟请缴回”的白纸黑字证据,法官还主动将“涉外出访零用金”与“特别费”连结,误解“特别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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