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前“行政院长”谢长廷不满李艳秋主持节目时,泄漏他因高捷案被列为被告一事,控告李艳秋泄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相关案情早经媒体报道,认为无涉泄密,判李艳秋无罪。
判决书指出,2006年9月29日,李艳秋在TVBS“新闻夜总会”节目中谈论高捷案时,公开承办检察官罗建勋所提供的澄清资料,指出检方已传唤谢长廷到案说明,且“把谢长廷以图利罪列为被告”。
谢长廷认为李艳秋当天节目内容不仅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数据还被各名嘴接续引用,长时间丑化他是贪污之人,愤而控告李艳秋泄密。
全案经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李艳秋公开讨论高捷案情前,全案最早在当年2月间就已由媒体报道,披露谢长廷以被告身份应讯一事,其后8、9月间谢长廷也主动出面澄清案情,法官因此认为“已经泄漏之秘密,不为秘密”,判决李艳秋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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