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西省公安厅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在宜春市大会堂召开追授朱川浩烈士“优秀消防卫士”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朱川浩同志系江西南昌人,1978年2月出生,1996年12月入伍,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尉警衔,生前系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靖安县中队副政治指导员。2006年10月17日,靖安县远南竹材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靖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人员赶赴火场扑救。朱川浩率两名战士深入火场搜救,不幸跌入水温达约80℃的工业高温蓄水井中,被严重烫伤。在接受抢救的过程中,朱川浩不顾个人安危,几次奋力将战友托起,让两名战友先被救出。结果,朱川浩全身烫伤面积达96%以上,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8岁。中新社发 曹先训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