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O新政中,证监会意欲淡化“窗口指导”,进一步推进新股的市场化发行。但目前广受市场非议的正是“市场化发行”。高价、高市盈率发行并由此导致的巨额超募、新股大面积破发等,显然与“跛脚”的市场化发行息息相关。
在IPO新政实施后,机构投资者基本上都被“赶”到了网下,迫使其在新股询价过程中只能报高价。因此,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变相的竞价发行,这正是高价、高市盈率发行的基础。同时,由于新股发行程序中仍采取核准制,客观上形成了由行政资源主导下的新股利益分配机制,这与市场化发行的大趋势相悖。
要改变新股市场化发行“跛脚”局面,一要实现询价过程的市场化,二要履行新股上市发行的市场化。关于询价过程的市场化,不妨按照询价机构的报价来实施新股配售。在确定了新股最低报价下限之后,符合配售条件的询价机构,报高价者以高价配售,报低价者以低价配售。这既能考验机构的定价能力,避免新股发行价格受到保荐人或承销商的“误导”,又能规避询价机构竞相报高价导致新股高价发行的弊端。在新股上市发行的市场化方面,则应取消核准制,以注册制代之。在注册制背景下,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主要在于新股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他的由市场自行选择。(记者 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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