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国内70家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企业保荐项目收费报价为平均每家1049万元,平均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27%。但是,实际收费与最初报价相差甚远,2009年保荐机构在创业板企业保荐承销收费上,平均每家实际达到了3471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平均比例达6.1%。
据一位投行界人士透露,在创业板推出前,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用大多采用固定金额形式或募资额比例形式,新股募资多寡和保荐承销费用之间关联度不大,因此保荐机构对首发企业是否超募及超募多少并不敏感。然而,随着创业板市场火爆行情的出现,部分保荐机构在固定收费比例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浮动收费比例,或是实行等级累计收费。这样,对于投行而言,发行公司超募得越多,那么其获得的承销费率就越高,费用额度就越大,这也是保荐人极力促成首发超募的动力所在。
对此,业界的普遍建议是,现行的浮动收费比例和等级累计承销费用计费方式亟须改变。如果超募资金部分不再计入承销费用,那么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和承销商,就会失去促使公司进行超募的动力,超募资金出现的数量和概率就会随之降低。
同时,不少专家还建议,在确定募集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可尝试引进存量发行机制,将发行数量与发 行 价 格 挂 钩 , 如 果 发 行 价 格 过高,则可适当降低发行数量,从而减少资金超募。民生证券总裁罗凌表示,存量发行可与现有增量发行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引入储架发行,形成更多的发行组合方式。如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和IPO项目的资金需求,可同时使用存量与增量发行;也可以根据市场发行状况,采取一次审批、多次发行的储架发行方式,比如先增量后存量或先存量后增量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认为,对于创业板公司的超募现象,不能仅仅从新股发行等技术环节寻找原因,从而寄望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一改了之”。而应当从更深的、更立体的层面上解决问题,譬如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对超募资金使用的授权等等。(张汉青 张伟 岳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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