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8日就扩大融资融券试点作出安排,核准申银万国等5家证券公司开展试点申请,适当降低试点准入门槛,同时抓紧研究转融通业务方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核准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和银河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申请。
目前,申银万国等5家券商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和行政许可审核中反馈的意见已经落实,未出现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新问题,已符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各项条件,证监会已核准其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决定按照“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的条件和标准,再增加一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试点准备工作。
截至今年4月底,国元证券、齐鲁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方正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长城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西南证券、红塔证券等15家证券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其中9家为A类公司,6家为B类公司。
这位负责人说,为保证试点风险可测可控,把握好扩大试点的节奏和规模,证监会将按照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先A类后B类的顺序,结合净资本规模大小、技术系统全网测试情况和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综合其他客观因素,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分期分批核准试点证券公司。
据了解,证监会决定适当降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准入门槛,但投资者“50万元”的资金门槛不变。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证监会将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转融通业务所涉账户体系、证券与资金来源、业务模式与流程、风险管理和技术系统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正在研究扩大融资融券业务标的证券范围。 记者 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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