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4日电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据《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近日广东证监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分十一条。首先《办法》明确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的内容和原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是指广东证监局在依法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过程中制作、保存及发布的有关信息。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中,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及时的原则。其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受理、审核进展情况、审核人员名单以及核准结果。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及审核流程,依照《广东证监局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及《广东证监局证券经营机构审核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示项目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下放的派出机构行政许可审核项目进行调整。最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通过广东证监局互联网站、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互联网站及相关政务信息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如果行政许可申请人或社会公众对公示信息存在质疑的,可向广东证监局机构、期货监管处室查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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