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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沉A股市场二十年 谁借中国股民一双慧眼?(2)

2010年12月16日 18: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1998年“红光实业”揭开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维权序幕,到1999年“银广夏”案第一次真正推开司法大门,再到2006年“科龙”案拷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治理水平……

  “一起又一起案例让广大投资者意识到,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其因虚假信息遭受的损失。这些案例起到了启蒙作用。”严义明说。

  2007年的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让众多中小投资者看到了民事赔偿的希望。当时,100多位股民通过司法途径,从涉嫌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的杭萧钢构成功追讨了400余万元投资损失。

  此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对于投资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重申,将尽快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作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完善资本市场民事侵权责任制度。

  “这意味着继虚假陈述后,完善查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已被提上日程。”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

  此时,距离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月出台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个有关侵权民事赔偿适用法律的系统性司法解释已过去整整8年。回忆这8年,不少“草根”投资者感慨万千,“割肉”“交学费”等真切的体会,让他们最终同心协力地走上维权路,并最终成为推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

  与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相比,中小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的劣势不言而喻。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研究员透露,各机构研究员经常会有组织地到所关注的公司调研,并在签订保密合同的前提下与其进行深入沟通,这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总能比散户更早地获得第一手消息。

  几乎每位股民都明白“高抛低吸”的投资常识,但面对满天飞的各种小道消息、市场传闻、“机构内参”,许多人往往难以自持,最终成为传言的牺牲品。

  深圳一家私募基金经理杜严伟对此表示无奈。“很多投资者属于‘明知故犯’型,比如年底的‘高送转概念’,都知道是个陷阱,但投资者仍蜂拥而至。事实上,散户进场跟风之际,正是机构高位出货之时。”

  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谁能给投资者一双“慧眼”?杜严伟提示,投资者可借助“横向”和“纵向”对比的简单方法,来发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所谓“横向”,即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所谓“纵向”,即对公司历年年报数据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对异常数据提高警惕。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权益,一方面需要投资者自身提高研究、观察、判断的能力,不盲目、不轻信,这是实现自我保护最重要的环节;另一方面,鉴于证券市场是多元参与的市场,也是信息极其不对称的市场,机构、企业和散户投资者难以在相匹配的位置上对话,所以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手段,让企业、机构和散户处于相对平等的状态”。刘春彦说:“这应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方向。” (记者桑彤、潘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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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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