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SZ)今日发布公告,2009年5月31日至6月29日,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神火股份会计信息质量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收入不实2.22亿元;成本费用不实,导致漏缴企业所得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32.28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 129.38万元;以及企业无真实交易,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违规融资等。
收入不实数额高达2.22亿元
在这份公告中,神火股份两年前的会计问题在阳光下无处遁形,其中数额最大的是2008年虚增的销售收入约1.99亿元。根据公告,2008 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时,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和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未充分抵销,导致 2008 年合并销售收入与合并销售成本虚增约1.99亿元。
而且,神火股份收到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83万元和其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国家贴息资金1102万元,都被计入“递延收益”科目,这两项加上合并销售收入与合并销售成本虚增的约1.99亿元,合计造成收入不实约2.22亿元。
神火股份根据专员办的检查结论,调减了合并报表中2008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其余两项,神火股份则认为相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未作调整。
多次用承兑汇票违规融资
公告还披露,神火股份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多次“巧妙”进行违规融资。
2008 年,神火股份公司本部以“支付运费”名义,对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亿元。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承兑汇票后,到银行贴现取得资金,并将资金转给公司。经核实,该项交易并未真实发生,属违规融资。
不仅如此,2008 年,神火股份子公司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从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购进货物1.75亿元,却向后者开具银行承兑 4.4亿元。当年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实际向银行贴现票据 1.8亿元,并将资金转回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
神火股份为何“盯上”银行承兑汇票大做文章?公司表示,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迅速,在建项目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2008 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为解决资金缺口,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对外支付款项尽量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
此次整改方案为优化了融资方案,降低了承兑汇票的结算比例。
一年多来不见相关公告
此外,神火股份还存在成本费用不实,导致漏缴企业所得税等问题。全部调整完成后,对神火股份合并报表产生的影响为:2008 年度净利润调减了 28.86万元,2009 年度净利润调增了156.91万元。200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调增了 260.47万元,负债总额调增了 289.33万元;而200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调增了 112.18万元,负债总额调减15.87万元。
根据神火股份此前出具的2008年年报,其200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11亿元的,相比之下此次调整的数额占比较低。
但令人诧异的是,神火股份近2年来的公告显示,自2009年5月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进行检查,到发布这则整改公告之前,公司对此事只字未提。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7月,神火股份被检查刚结束不久,其股票突然节节蹿升,而且7月15日、16日、17日中有两天涨停,3天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神火股份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截止2009年7月17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等,并且表示“近期,国内铝产品价格企稳回升,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记者 陈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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