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11月8日电 (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市某银行原女职员杨丽梅见别人炒股赚大钱后也梦想当一回“股神”,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近3000万元人民币炒股,失败后无力归被控犯诈骗罪。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公开审理此案。
今年45岁的杨丽梅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市,大学毕业后到韶关市某银行工作。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间,杨丽梅以投资股票及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在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向罗某、钟某等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985.7万元,并承诺给予对方高达40%至100%的年利息。
由于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等原因,杨丽梅的“股神”梦彻底失败。到2008年9月,杨丽梅只得停止投资股票,撤出股市的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高额利息。至2009年12月,杨丽梅已无任何资金、资产,但尚欠罗某、钟某等12人的借款共计2480.2万元未还。
杨丽梅2009年12月25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刑事拘留,后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杨丽梅使用欺骗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丽梅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诈骗罪,将被依法判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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