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制度有可能采取折中方案,即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企业不实行直接退市,而是将其“退”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继续交易。
创业板挂牌已满一年,挂牌企业也达到了134家。尽管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发审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成型,但是在退市制度方面却还是一片空白。也正因为如此,市场对于监管部门迟迟不出台创业板的退市制度颇有微词。其实,在去年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新股挂牌前后,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多次在不同场合宣称,创业板将建立迥异于主板的直接退市制度。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创业板退市制度比主板更严格,主要呈现出“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三个方面的特点。
当市场都在企盼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制度能早日颁布之时,今年9月8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却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制定难度颇大,推出尚无时间表,估计下半年很难推出。一项制度的出台,必然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难度问题其实也是利益的平衡问题。但是,即使从完善创业板制度建设的角度,其退市制度也应该早日出台,而不是以没有“时间表”来敷衍。更何况,随着今后创业板新股源源不断地发行上市,创业板的规模将越来越大,累积与暴露出的问题将越来越多,出台直接退市制度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
沪深主板与中小板退市制度的形同虚设,早已招致市场的广泛诟病,也导致了所谓的资产重组的泛滥,更导致了市场中的内幕交易与信息泄漏的盛行,其危害性有目共睹。创业板退市制度如果真的采取折中方案,如果真的是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 “退”到三板,虽然这些企业的股份仍然可以流通,或许投资者的损失也可能因之减少些,但实际上,这无异于创业板没有退市制度。我们还有必要搞什么创业板吗?这些总股本较小的企业到中小板挂牌不就行了吗?
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企业不实行直接退市,一方面,此前声称“将建立迥异于主板的直接退市制度”的监管部门的诚信将打折,《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同样被打折;另一方面,无疑将造成创业板的投机活动更加疯狂。
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虽然使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出了市场,但它更是一项保护投资者的制度。如今年3月4日,诸多媒体纷纷披露了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的消息,其时挂牌的57家创业板公司绝大多数股价出现下挫,跌幅超过4%的就达32家之多,直接退市制度的威力与抑制市场投机的功效由此可见一斑。
鉴于沪深主板与中小板退市制度所存在的弊端与缺陷,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不应再步其后尘。否则,中国的创业板市场既不可能打造成“纳斯达克”,更不可能产生像微软这样的企业,顶多只能算中小板的“二板市场”。
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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