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1日正式发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指导意见》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保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70%”的条文,但明确“保本基金投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比例应与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相匹配”。此外,《指导意见》允许保本基金灵活投资,明确了保本基金将可投资股指期货。
修改后的《指导意见》对保本基金的定义、风险揭示、发展保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控制、担保人及保本义务人的资质、披露要求、到期处理方案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
为便于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实践中充分使用投资者组合保险策略,《指导意见》允许保本基金灵活投资,除了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外,还可以投资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同时为促进保本基金的稳健运作,《指导意见》还要求“保本基金投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比例应与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相匹配”。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保本基金的到期处理、宣传推介、担保人以及保本义务人的通知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修改后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保本基金的定义和分类方式,适当放宽了保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要求,避免了对于反担保的争议,加强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保本基金的整体风险控制,监管要求比较明确,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保本基金的发展,促进不同风险类别基金的协调发展。 (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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