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董事会的对外投资
大港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强调称,没有及时公告是因为还未召开董事会,没有机会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9月20日,大港股份“补”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名董事全票通过了审议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即9月9日投资事项)。但公告称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是 “9月11日前”通知的,具体日期被“忽略不计”。
此外,镇江政府网站9月8日宣称,大港股份子公司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1兆瓦光伏电站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国家财政部12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而大港股份在半年报中预计,前三季度净利将在2000万-2500万元之间。这笔在第三季度收到的补助款将对公司三季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依然隐而不报。
2010年8月6日,大港股份、光大国际、新宇集团在镇江新区固废施工现场举行奠基仪式,三家股东单位以4:3:3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亿元,大港股份出资4000万元,这一信息,大港股份至今未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正是大港股份的现任总经理林子文。
至此,大港股份在8、9月间,就已对股东隐瞒了3次事关公司财务变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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