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一直被市场各界寄予“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期待,不过,在近期举行的2010可持续证券交易年会后,深交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退市制度非常复杂,不仅涉及到交易所交易规则,还要考虑退市标准和工作进程,年内很难推出,目前没有推出的具体时间表。不过她表示交易所有专门小组在研究设计退市制度。
笔者以为,交易所方面对于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审慎可以理解,但是从创业板和A股市场的长远利益来看,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出台宜早不宜迟,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退市制度的推出必将因为利益博弈愈积愈深,最终导致遥遥无期,这不仅将导致创业板与中小板的“同质化”、失去“制度试验田”的实际功效,且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进程延期必将导致整个A股市场一系列相关改革举措的停滞。
按照一般的理解,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大多都头顶“高成长”光环,然而刚刚交出的“期中考试卷”——2010年半年报并不尽如人意,正令其头上光环消失。A股创业板到底该如何定位、创业板公司的“不创业”尴尬、如何限制过高市盈率发行、完善退市机制等,均是创业板自诞生以来就饱受争议的焦点议题。强化和提速创业板直接退市进程,对于创业板更好地发挥优胜劣汰机制、防范圈钱后迅速“业绩变脸”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满眼都是寄生性公司”、“都是已经过了创业阶段的成熟公司”等质疑声下,刚刚开启半年多的中国创业板市场,创业板企业应有的高成长性特点未能在现实中得到有效体现,而且目前已经出现创业板公司整体业绩增速居然小于深圳主板市场的迹象。“业绩变脸”过快也是创业板公司风险的一个“疑团”,在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公布后,甚至有刚刚上市的某创业板公司就出现季度亏损的现象。这些A股市场的“老病根”居然发作在原本应该“朝气蓬勃”的创业板企业身上,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在这样的趋势下,退市制度的进程绝对不应再拖延了!
退市赔偿机制的建立应该与退市机制一并成形。在比邻的香港证券市场,去年12月底上市的洪良国际因为涉嫌欺诈上市,今年4月就被港交所停牌,并被香港法院冻结与其IPO筹资额度相等的10亿港元资产,以便欺诈上市被认定后可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香港市场查处效率之高、司法程序考虑之周全,值得内地创业板市场认真学习和借鉴。 □ 蒋悦音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安宁】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