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基金经理被刑拘 尚属国内首例——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证券频道

“老鼠仓”基金经理被刑拘 尚属国内首例

2010年09月07日 08:45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延迟近一年后,针对长城和景顺长城老鼠仓基金经理的判罚终于姗姗来迟。据记者了解,在昨日举行的证监会媒体见面会上,证监会通报了涂强、刘海和韩刚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其中,韩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目前国内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经理。

  同为“老鼠仓”基金经理,三位所受处罚轻重各异。在昨日的通报会上,证监会宣布,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另罚款200万元,并终身禁入市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刘海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外罚款50万元,并罚三年禁入市场。同样在长城基金担任基金经理的韩刚则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判断认为,刘海所受处罚最轻,这可能与之前担任货币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以票据债券为主有关;身为股票型基金经理的韩刚则严重得多,其所管理的基金皆为权益类产品,且已做到了研究部副总经理,手握实权,其管理的公募产品可能与其老鼠仓账户有着利益关系;涂强之所以被罚款200万元可能因为,坊间传言在检查中,涂强电脑中有大量交易个人账户股票的痕迹,市值“超亿元”。

  据悉,涂强自2006年9月18日担任动力平衡基金基金经理一职期间,操纵其亲属赵某、王某开立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相同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只股票。

  不过,此次判罚最值得关注的还是首个被追求刑事责任的韩刚。

  记者了解到,尽管老鼠仓基金经理早有“先来者”。不过最初上投摩根的唐建和南方基金王黎敏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被禁终身进入市场外加罚款。

  直至2009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老鼠仓”规定为犯罪行为。根据证监会通报的结果,韩刚被移交公安机关,一旦其违规行为属实,将可能成为进入《刑法》程序的第一个“老鼠仓”经理。

  “‘老鼠仓’事件不仅让基民收益受损,也让两家基金公司自去年开始就一蹶不振。”业内某资深分析师对记者分析,在同期其他基金公司纷纷在证监会五条通道申报产品之时,身背“老鼠仓”事件影响的基金公司举步维艰。

  截稿前,记者在证监会上周公布的基金募集核准审核表上看到,长城基金已于9月2日上报了一只中小盘股票型基金,这也意味着之前他们早已获悉处理结果。(胡芳)

参与互动(0)
【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