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头”董事会谁是谁非?
*ST宏盛与普明物流的矛盾由来已久。
6月29日,*ST宏盛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以“第二大股东”宏普实业为主的董事会以不符合公司章程为由,拒绝审议由普明物流提出的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案,却遭到普明物流和中小股东的反对而愤然离场后,中小股东当即选举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至此,*ST宏盛形成了罕见的“双头”董事会。
宏普实业韦总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董事会在召开之前,曾经以行文和短信的方式请大股东普明物流来这边就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换届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但他们没有理睬,没有任何作为。之后,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提名新任董事的名单,这时普明物流也提出一个名单。但是根据公司规定,下届董事会名单由本届董事会提名,到股东大会选举。他们之前连公司章程都没有看,他们的想法是根本不跟我们谈,但根据公司章程,这是行不通的。要不就是看过公司章程,觉得可以不按照来做。这等于他们是既不尊重公司章程,也不尊重其他股东。
但对此,普明物流也有不同的说法。
普明物流负责郭永明还表示,6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任的第七届董事会,是合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一经做出,在没有撤销或宣告无效之前,其不受任何影响。谁有异议谁来提出诉讼,但是只有司法裁决才能认可它的异议是否成立。股东大会有效与否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判决。任何人所说的都无效,有异议不依照法律行使权利是无效的。
此外,郭永明解释称,宏盛方面称议案不符合公司章程,但这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公司章程只是个程序问题,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有异议应该在60天之内提出撤销申诉,但是他并未提出。同时,拥有3%以上连续持股90天的股东,都有权利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普明向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就是要换掉第六届董事会,因为其不称职。所以说,这个股东大会是合法召开的,而且99.8%的股东都同意把第六届董事会换掉。
此外,郭永明还对*ST宏盛不向宏普实业在美国、香港等关联公司进行应收账款追索表示强烈质疑,并认为宏普实业在此事存在故意拖延,让普明物流应追收账款丧失追溯时效。如果公司真的退市,宏普实业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都已转移其他关联公司,其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但*ST宏盛董秘高雷告诉记者,公司并没有不配合大股东,也不可能不配合。但是,按照正常规则来说,所有事情应该是大股东协助董事会。从董秘的角度来说,我是应该协助大股东来做某些事,并不是它要求公司如何。毕竟上市公司要听董事会,而不是大股东的,我们不可能只听普明物流一方的。
矛盾再升级或加剧退市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ST宏盛主营业务已经完全停滞,完全依靠房产租赁经营的收入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公司唯一有效可变现的房屋资产均被司法查封,无法通过转让、拍卖等手段进行变现。公司主要的美国经销商INT申请了破产,美国其他的经销商IRC等均中断了与公司的联系,商业链条完全断裂。
对于9月1日进入*ST宏盛欲控制公章的行为,普明物流负责人郭永明还表示,之所以有这样的举措,也是因为公司不能再等了,已经没有太多机会,第七届董事会不能再拖延下去,这是我们依法行使的权利,属于公司内部事务,任何人无权干涉。 ( 李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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