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拳打击内幕交易的同时,上交所也在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
8月26日一天,上交所做出了两个惩戒决定:公开谴责新黄浦(600638)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谴责*ST海鸟(600634)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昨天,上交所对这两个惩戒予以公告。
大股东依旧违规占用资金
经查,4月7日,新黄浦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受让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广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4月8日,公司与新华闻签订了《收购意向书》,确定了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公司与新华闻双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
而该关联交易在未履行信息披露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当日就支付给了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亿元意向金,造成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此后,在监管机构监管下,公司追回了2.8亿元资金,并于4月17日进行披露。
重组承诺函已签却未信披
经查,*ST海鸟大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和董雪根,向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承诺函》,签署日期为3月24日。
两人向中金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8个月内,东宏实业确保中金集团享有对*ST海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优先权及排他权;东宏实业同意自承诺函出具起18个月内,全力配合中金集团对海鸟发展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等。
该承诺函内容属于应披露重大信息,但公司直到6月9日才进行披露。
惩戒将计入公司诚信记录
上交所认为,新黄浦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以及*ST海鸟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交所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因此,给予公开谴责。
上交所强调,希望新黄浦大股东和实际控人,以及*ST海鸟原实际控制人周正明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据悉,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将抄报上海市、北京市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吴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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