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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公告调整旗下自主TA基金分红业务规则

2010年08月27日 11:33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满足投资者个性化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8月31日起调整旗下自主TA基金(以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的分红业务规则。现将涉及到分红业务规则的相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分红方式的确定

  1、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投资者最后一次设置的分红方式为准,且该设置对于同一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在各销售机构购买的所有同一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均有效,即投资者申请设置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将视为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购买的同一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2、投资者于2010年8月31日(含2010年8月31日)及之后的任意工作日通过销售机构按基金代码提交的基金分红方式设置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提交申请的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下或其他销售机构所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即对于同一基金,根据销售机构的基金代码管理方式,单个基金账户在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二、特别提示

  为确保投资者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投资者最终的基金分红方式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以本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不支持账户类分红方式设置,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无效。

  3、自2010年8月31日起,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分红方式是独立的,投资者如欲变更某只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代码通过销售机构逐一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4、自2010年8月31日起,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时,在基金份额完成转入登记后,其转托管份额的基金分红方式默认为转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对应基金代码的分红方式,与投资者在转出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无关。

  5、自2010年8月27日起,本公司将暂停网上查询系统和IVR语音系统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的业务功能,重新开通此项服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并根据需要到相应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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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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