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队伍的快速扩大,一夜暴富的现象持续上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这些一夜暴富的人除了含辛茹苦的公司创立者、独具慧眼的PE投资者外,还包括形形色色不为人知的利益相关者。就在这些人为分享资本市场盛宴而狂欢的时候,为这些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广大普通员工却一无所获,这不能不说是莫大的不公平。
企业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创业者的辛苦打拼、高层管理团队的有力领导,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一支强大的员工队伍才是保证企业健康运行的坚实基础。离开了广大员工的辛勤努力,也就不可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至于发股上市自然就更加不可能了。根据这一逻辑,企业一旦上市,参加分享资本市场盛宴的就应该包括企业普通员工——也就是说不仅管理层可以持股,普通员工也应该持股。内部职工股是保证企业主体权利公平的必要手段,不可缺少。
实际上,我国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是安排有内部职工股的。后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巨大利益的诱惑,内部职工股就慢慢地变味了:它成了企业进行利益输送的一个重要手段,真正的企业员工并没有得到多少股份,而一些和企业无关的权势人物却纷纷拥有了股份。为了制止这种混乱的局面,有关部门逐渐收紧这方面的规定并最终取消了内部职工股。
客观地说,上述问题并非内部职工股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种种行为偏差所导致的。将内部职工股予以取消,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因噎废食的味道。
如今,我国资本市场无论是法律、政策环境,还是监管、规范水平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和提高,远非昔日可比。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权利公平、更为了调动广大上市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制度设计上让他们拥有一定的股份,使他们的自身利益与上市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就显得非常必要。
目前社会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低下。内部职工股制度的重新推出,不仅能够增强普通劳动者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而且还可以使其有了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新途径。这对于提高其整体收入水平、加强居民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当然要重新推出内部职工股除了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股份公司发起人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就需要改变。
我们希望看到的一种局面就是,当一个企业成功登上资本市场时,能够从中获取利益的不仅有企业的创立者和几个高层管理者,还应该包括为企业的成长发展默默做出巨大贡献的广大普通员工。想想看当参与企业投资不过两三年的PE投资者就能从资本市场上获得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时,那些在企业辛苦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广大员工却一无所获,他们该做何感想?这难道对他们不是一个严重打击、强烈的负激励吗?
所以,内部职工股制度必须尽快恢复。这不仅是为了公平、为了激励、为了和谐,更是为了企业长远、健康地发展!(储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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