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一批券商自营盘入市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套期保值。专家指出,机构投资者专业化程度虽然较高,但更不能够忽视对内部机制的建设。
在近日中金所举办的第九期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研修班上,元大证券(香港)董事总经理梁维仁指出,对于自营部门的交易管理,需要制定良好的风险监控制度和流程。其一是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这一部门直属于公司最高层,以保障执行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定期举行会议,根据定量的风险测试结果审查和讨论风险情况,并制定后续的行动策略和计划。其二是建立稽核审查和监控程序,指定各部门在风险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便事后能及时追查风险事故原因。同时应做好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结合,依托内外两股力量共同保证投资风险最小化。
梁维仁表示,从风险来源方面看,可以分为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对于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结构造成的市场风险,机构投资者应做到及时确立损失限额并明确向上级报告的程序。同时,风险管理部门应监控损失限额、持仓集中度和曝险头寸,并将风险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协助投资委员会及时作出相应对策。
为防范因人员或系统失误或外部事件引发的操作风险,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做好风险管控,比如,结算部门应对每天账户的交易结果进行确认并结算,并将交易所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对账审核后由非前台独立人员执行资金转移。法律合规部门应核查所有交易是否符合监管层的法律法规,定期监控并确认合规记账,确保自营交易资金和客户资金隔离。财务部门则需对交易进行估值,对财务账簿进行录入和申报,确保及时准确记账。
根据监管要求,券商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仅限于套期保值,并且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股指期货)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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