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9日)晚间,华夏基金发出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基金部函[2010]448号),督促中信证券所持华夏基金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同时证监会继续暂停受理、审核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于境内的公募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及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备案。
监管层同时再次警告称,如果华夏基金股权在今年9月30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监管部门将视情况对华夏基金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事实上,监管层多次发文提示中信证券尽快解决“一参一控”的问题。早在今年年初,证监会曾对此下达决定,自1月1日起,暂停受理、审核华夏基金投资于境内的公募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并指出如果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4月初监管层又将解决这一问题的大限推至7月1日,同时暂停华夏基金办理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备案。
“股权门”事情一拖再拖,直至6月底,中信证券做出决定,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所持华夏基金51%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
时至7月,监管层将期限延长至9月30日。中信证券表示,由于相关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待取得相关批复后,公司将进一步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办理股权挂牌转让等手续。 (支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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