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反洗钱检查力度加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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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反洗钱检查力度加大

2010年07月14日 18:1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检查力度较以往明显加强了。证券时报记者日前从国内多家证券公司了解到,相关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反洗钱工作做了更为详细的部署,不仅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报告,而且对客户大额资金的监控也由以往的单向流出监控改为了进出双向监控。

  据了解,常规性项目的报告内容仍与以前一样,主要包括可疑客户基本资料、可疑资金的交易情况、可疑资金的流向等。不过,加强的举措则很多,首先在人员的配置上,不仅要求总部层面有专人负责,而且各营业网点也要有专人负责。其次,对于大额客户资金的监控由以前的流出单向监控改为流入和流出双向监控。此外,不少地区不仅要求证券公司总部定期汇报反洗钱工作情况,而且各营业部也要定期向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汇报。

  广东片区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表示,与之前相比,今年反洗钱监控的力度加强了很多,比如新增对客户20万元以上资金的进出回访。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回访也就是对客户询问几句、记录一下,但不少客户还是不乐意配合。同时,每周都要向地方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汇报,令营业部工作量增加了不少,甚至为了配合反洗钱工作,周末还得加班。

  上海某券商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则介绍,上海片区对反洗钱的检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客户身份证到期的,必须到营业部更新;二是开户时,对两个或以上客户所留电话和联系地址相同的,要进行询问记录;三是对高龄(主要是70岁及以上)客户资料要严格检查,不满18周岁的坚决不予开户,尤其是对高龄客户账户出现频繁交易的要严格监控;四是资金大额进出检查,主要是针对客户资产50万元以上的进出监控,包括流出的流向和转入的来源。

  另外,记者还调查发现,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对大额资金的认定标准也有些差异,比如上海的标准为50万元,而广西、广东等地几乎都是20万元;同时,在定期报告的时间安排上,广东片区为每周上报,而其他地方多是每月上报;最后,在上报的监管部门上,广东等地是上报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广西则是仅上报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司总部,上海片区则是上报给地方证监局。

  截至目前,尽管监控力度加强了不少,但被通报查出来的还没有。不少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大额资金客户一般都是老客户,或者是比较熟悉的客户,和洗钱都不会有牵连。而更为常见的是,在一些节假日,不少客户由于利差的关系把资金从证券账户转移到银行账户,导致出现一些可疑情况,给证券营业部带来不小的工作量。 (记者 李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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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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