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太原刚玉旗下地产公司80%股权的中正房地产是一家资不抵债的公司,而不知是否因为这一原因,交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颇为高昂的违约金。
作为“横店系”成员之一的太原刚玉近日来在经营业务调整上动作频频。
继6月初斥资2250万元与韩国泰昌N.E.T公司合资成立新能源公司后,今日,太原刚玉再度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拟以2.25亿元的价格转让旗下太原刚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刚玉房地产”),以392万元的价格转让旗下太原刚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刚玉国贸”)49%的股权,并以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刚玉国贸持有的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受让太原刚玉旗下地产公司80%股权的山西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正房地产”)是一家资不抵债的公司。而不知是否因为这一原因,交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颇为高昂的违约金。
2.25亿元转让地产公司 受让方资不抵债
据悉,刚玉房地产是太原刚玉于2006年10月以1.9亿元的价格自刚玉集团处购得,截止2009年12月31日,刚玉房地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057.92万元,负债总额为15.20万元,净资产为20,042.72万元。因尚未正式开发房地产项目,暂未实现销售收入。
太原刚玉今日公告称,6月28日,公司与中正房地产、邢建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玉房地产100%股权转让给中正房地产、邢建民,受让份额分别为80%和20%,双方商定的全部股权转让对价为2.25亿元。
而据今日的公开资料显示,中正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亦为邢建民。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正房地产总资产为77,139.10万元,负债总额为88,982.45万元。这意味着该公司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净资产为-11,843.35万元。此外,2009年该公司也出现了大幅亏损,净利润为-4293.23万元。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一原因,交易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颇为高昂的违约金:如中正房地产未按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期限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太原刚玉支付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行为导致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5000万元的违约金。
业绩惨淡 转让资产为产业调整
近年来,太原刚玉的经营业绩一直十分惨淡。2008年,公司巨亏1.89亿元;2009年的净利润虽然扭亏为盈,但也不过853.59万元。而最新季报显示,2010年一季度,公司盈利为101.71万元。而从近日太原刚玉的动作来看,公司应正试图突破这种困境。
对于上述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的事项,太原刚玉表示,这将会减小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加快公司产业调整步伐,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将公司的经营风险降低至可控水平。
此外,太原刚玉今日公告也表示,公司将以392万元的价格将旗下刚玉国贸公司49%的股份转让给北京亿英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刚玉国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0.83万元,负债总额为60.22万元,净资产为530.61万元,净利润为459.34万元(其中坏帐准备本期转回354万元)。
同时,因刚玉国贸持有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另92.5%的股权由太原刚玉持有),因此,为便于对该公司日常管理,重点发展公司主导产业,太原刚玉又以450万元的价格自刚玉国贸手中收购了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谢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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