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法院审理了一桩特殊的民事案件,原告莫德萍要和自己的丈夫张文良离婚,她是被拐卖到张家的,夫妇在一起虽生活20年,但毫无感情。
莫德萍是广西忻城大塘镇宜娘屯人,1989年在她只有18岁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她被人以到北京找工作的理由骗到了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坚村,卖给了张文良家,她在张家被关了三个月后,张家写信给她父母办齐了手续,就这样,莫德萍稀里糊涂与张文良结为夫妻。
为了这桩婚事,张家为她办了个假身份证,年龄报大了两岁。婚后莫德萍一直想逃离这个家庭,但是都没成功,由于她任劳任怨地做家务,并在婚后两年为张家添了一子,很快她便得到了张家的认可。
莫德萍为了孩子继续住在张家,直到2002年,莫德萍离开了张家,回广西打工。在法庭上,对于当年是否有买媳妇的事实,张家人一直矢口否认。据审判员了解,张文良不仅视力有问题,智力也有一定的缺陷。在审判员问他问题时,张文良一直要求由其代理人,也就是他哥哥回答,就连夫妻间最隐私的问题也不例外。
目前,这桩离婚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