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侦组近日查出,原来陈水扁在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前,任台北“市长”时,就已经拥有巨额存款,甚至涉嫌洗钱!
检方查出,当时,陈水扁家族成员包括吴淑珍、陈幸妤和吴景茂夫妇及吴淑珍的母亲王霞就分别购买10到20万元的美金外汇后,再分11笔将钱汇往吴景茂位于新加坡的海外账户,以此躲避金融查核。总金额超过225万美元,折合约新台币7500万元。
而特侦组审讯吴淑珍时,她也已经坦承主导汇款。但辩称这些钱是她的嫁妆、投资理财所得,以及陈水扁当律师的收入和当“市长”时的选举结余款。但特侦组认为,10年前的洗钱方式,和后来的手法几乎相同。怀疑这笔巨款,和陈水扁担任“市长”期间,所推动的特定政策或工程有关。是不是还有未曝光的企业行贿,特侦组已经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