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上厕所时因保洁员不断催促,将手机掉落茅坑并打捞未果。一怒之下,赵先生以保洁员未等他打捞就冲刷厕所为由将保洁员告上法庭。11月13日,此案在北京宣武法院开庭。
赵先生称,今年8月31日上午10点多,他到住所附近一公共厕所方便。在此过程中,保洁员李女士来到门外,再三催促里面的人尽快出来。因被催得着急,赵先生不慎将手机掉进茅坑。当时他再三叮嘱保洁员先别冲刷男厕所,他很快就能找来工具打捞手机,保洁员也口头同意了。但当他从家中取来打捞工具时,发现厕所已被冲刷,掉在茅坑内的手机不见了。
法庭上,保洁员表示,由于当时还有另外的厕所需要打扫,因此她等不及赵先生回来就离开了。为了方便赵先生寻找手机,她没有打扫厕所,因此她对赵先生将她告上法庭的行为感到十分委屈。
赵先生表示,他的手机内存有大量业务信息,这些信息的丢失给他带来的损失无法估量。由于保洁员没有履行承诺,因此向她及其所属单位索赔手机款2750元、信息损失费2000元。
而保洁公司则认为,赵先生在使用厕所时,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其手机失落完全是由于他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与保洁员的作业没有任何联系。保洁员没有替他保管或看管手机的义务。事发后,保洁员出于同情,间隔一个小时才打扫该厕所,其间很可能有人使用该厕所造成手机移动位置。因此,他们不同意赔偿赵先生。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法庭上未达成和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