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大一学生陈某,因将偷拍女生在宿舍里的洗漱、更衣等生活照片上传到网站被警方抓获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7月2日海口市公安局龙昆南派出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为此,传得沸沸扬扬的“海南师范大学艳照门”一案成功告破。
据陈某交待,2008年6月12日至23日,他共拍了400多张对面金鹏宿舍女生洗漱、晾晒、更换衣服的照片。6月23日下午,陈某到宿舍区外的网吧里,将其中的287张照片上传。6月24日,陈某再次偷拍了13张照片上传。
7月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陈某的班主任傅老师,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
6月24日,海南师范大学报案后,龙昆南派出所会同学校保卫处开展调查,市公安局网监处经过对作案人在网上留下的痕迹,锁定了上传照片的网吧。7月1日,出现在网吧里的陈某随即被警方控制,并交待了所有的违法事实。(记者:付美斌、吴天军、吕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