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庄画家村房产官司又有新进展——被终审判决90天内腾房的画家李玉兰,将反悔卖房的农民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补偿金48万元。3月3日,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自去年年底,北京二中院作出认定宋庄画家村农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后,宋庄所有的艺术家都把“宝”押在了赔偿款上。此次开庭,全村艺术家都极为关注,涉及房产诉讼纠纷的画家几乎都来到了现场。
李玉兰在法庭上诉称,2002年7月,她与被告马海涛签订了《买卖房屋协议书》,花了4.5万元购买了被告位于宋庄的8间房屋及院落,并取得了村委会的认可。马海涛讨回房屋的行为属于“失信”,所以要求马海涛偿付48万元补偿金。
面对李玉兰提出的48万元补偿金,马海涛的妻子称:法院评估的9万余元补偿款已经不少了。在当庭辩论中,马海涛的妻子屡次形容李玉兰“人品恶劣”,使整个庭审充满了火药味。
庭审中,双方表示同意调解,可以就赔偿款方面做出让步。李玉兰要求在40至45万元,马海涛的妻子则称可以在9万元上浮动一两万。因双方要求金额差距太大,调解最终失败。
据悉,对于北京二中院作出的要求李玉兰90天内腾房的判决,李玉兰已向通州法院递交了终止执行的申请,同时向法院申请了对诉争房区位补偿价的评估。法院将在评估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