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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长春受审
2008年01月10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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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带头大哥”王秀杰非法经营一案。被众多网民奉为“高人”的股市“带头大哥”王秀杰于2007年7月4日被吉林省警方刑事拘留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7年7月24日被警方执行逮捕。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带头大哥”王秀杰涉嫌犯有非法经营罪。王秀杰为了非法获利,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中指控,自2006年5月开始至2007年5月,王秀杰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至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777团队”、“777财宝团队”等,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余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对“带头大哥”王秀杰一案,股民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除了提供29名证人证言外,还提供了部分网上聊天记录和电脑内存资料等证据。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王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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