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江歌母亲)与被告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1月11日,江秋莲抵达北京,向案件代理律师黄乐平团队表达感谢。被问及未来的生活打算,江秋莲表示,2037年江歌案凶手陈世锋将从日本出狱,目前自己也开设了网店,一方面维持生活,另一方面也要赚钱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江秋莲表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也愿意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记者 单璐 制作 李佳励)
责任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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