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飙女”到处掀翻垃圾箱 精神病院拒绝接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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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飙女”到处掀翻垃圾箱 精神病院拒绝接收
2010年06月01日 14:42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此,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医院都有自己的说法;街道人员又将她送回社区,她又在小区里掀翻垃圾箱并大闹不止

  连日来,本网对一名在天泉路、鼓屏路掀翻垃圾箱的“发飙女”进行了连续报道,令人感到尴尬的是,这名“发飙女”并没有被精神病院收治。对此,华大派出所、五凤街道办事处、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相关人员都谈了各自的看法。

  华大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胡警官说,根据近日刚出台的《关于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管理意见的通知》,对现行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公安部门应及时将肇事肇祸病人强制送往就近的精神病院诊断。当天,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对正在掀垃圾箱的女子进行了制止,为避免她做出搅乱公共秩序的事情,民警把她带到派出所里。当晚,又安排警车送她到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民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

  但是对于医院不接收的情况,警方没有办法,于是,经过协调,由同行的五凤街道办事处派来的工作人员负责该女子的安置,街道人员无奈,又将她送回泉塘小区,由该女士的女婿郭先生负责照料。

  昨天,郭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天,他试图把岳母关在家里,但是,岳母还是想办法跑了出去,在小区里掀翻垃圾箱,并大闹不止。五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都没有能力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诊断治疗。虽然社区居委会在做“发飙女”的安抚工作,但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毕竟不是精神疾病专业医护人员。他们会按照《关于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对于为何拒绝接收这位“发飙女”,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有关人员表示,因为他们认为目前我国还未对精神卫生方面进行立法,接收这样的病人对医院而言是无法可依,如果他们贸然接收进行精神病鉴定和强制治疗的话,就有可能会对患者的权益构成侵害。因此他们首先要求患者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同意进行相关的鉴定和治疗。

  目前,有关部门正与“发飙女”的亲属就下一步具体事宜正在进行协调。(记者 李帅 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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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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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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